上海新集体经济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上海联社”)是2020年11月由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市郊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合并组建,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领导下的本市各类城镇集体合作联社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组成的联合经济组织,以理事会形式的“管理服务平台”运作机制为基础,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是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场竞争类企业。上海联社是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副主任单位,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对上,接受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指导;对下,以理事会的组织形式,履行对各级联社和成员单位“指导、服务、维护、监督、协调”职能。
我国城镇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城镇集资集企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巩固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满足城乡市场需求,支持大工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安置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历史贡献。
上海城镇集体经济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历史发展时期:第一个时期,1956年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1958年解放家庭妇女时期成立的集体组织;第二个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落实邓小平同志“用经济办法解决政治问题”的指示,安置回城青年就业由国有企业扶办的集体组织;第三个时期,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本市各行各业大办三产时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
在这三个发展时期,市联社、市工业联社、市郊县联社陆续在上海城镇集体经济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孕育而生,并在发展上海手工业、轻工集体经济、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自身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化。在市场经济大浪淘沙中,联社系统走出了春秋旅行社、民族乐器一厂、古象涂料、新工联集团等一批上海市知名企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自2017年12月31日起,将市工业联社、市郊县联社等六家市级集体企业的监管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划转至市联社,拉开了上海城镇集资集企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2021年2月,上海联社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标志着上海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未来,上海联社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主动参与上海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加快推进建立高度融合的统一管理平台,增强城镇集体企业活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将上海联社打造成为具有产业竞争力的市管综合性集体企业集团,力争成为全国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先进者。
上海联社作为城镇集体合作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始终重视自身组织平台建设,不断深化服务内涵和服务水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挥着政府与集资集企桥梁纽带作用。上海联社依托现有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以资产经营、商业贸易与综合服务为核心主业,经营范围涉及物业租赁、投资管理、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产权经济、融资租赁、出租汽车服务、汽车修理、市政道路养护、机动车回收、商业贸易等。现有理事成员68名。